工業區裡面,四家廠的宿舍都擠在一起,我們保安幾乎每天晚上都要進宿舍樓裡去查房,工人的親朋好友留宿的,查到一個就罰款至少10塊,當班保安提成5塊,不給的就夜半三更也要把人家強硬拖到保安室來死纏硬磨,直至拿錢為止,特別是那些色迷迷的傢伙們,故意高聲大氣一把撩開人家的蚊帳,強烈的手電筒光射到那些幾乎沒穿什麼的妹妹身上,讓人家無辜辜地走光,狗日些,還裝腔作勢的喊個不停:起床!快起床!檢查廠牌。我幾乎都是站在走廊上幫幫腔,我不想要那所謂的獎金,太無聊,這不純粹是在變相敲詐勒索嗎,但我又能咋的?
這期間,天才曉得我還能寫文章,居然寫了篇反映打工妹打工仔生活現狀的“無聊保安的夜襲行動”的文章,發表在當時很受打工群體歡迎(現在也是)的 “江門文藝”上,一時間,工業區裡討論開了,文章裡的人事背景一看就知道是麥地工業區,都在尋找寫這篇文章的作者,因為我署的是筆名,但也有少數人知道是我寫的,有好多個漂亮妹妹就特別想接近我。其中有個叫英子的湖南妹就與我走得很近,可我總在迴避和她談論這些事情,我怕穿幫被炒魷魚。
我要同我的醜婆娘再次離婚。並不是我在這樣的環境裡看花了眼睛,而是早在我來廣東之前就鬧過離婚,我的婚姻本來就是父母包辦的,那時我還在部隊當兵,父母就擅自作主,給我找了本村的李秀芬,大我兩歲不說,關鍵是又矮又惡還難看,她現在已經提出只要我給她6000塊,這婚就離了。可這6000塊啊,對那時的我來說簡直是比登天還難呀,我只是個小小的保安,月工資才三百來塊,還要除去吃飯零用,要何年何月才能湊得齊?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惱之中。